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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輔導中心暨資源教室
資教
特教規章
教育部修正「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與資源教室設置及專責人員進用辦法」,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以臺教學(四 )字第1122806575A號令發布。
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