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團體保險辦理說明
113學年第一學期學生團體保險辦理說明
一、113-1學期一般生自付額585元(應付總額635元,教育部補助50元)
113-1學期減免生自付額479元(應付總額635元,教育部補助156元)
(一般生每學期補助50元;減免生上學期補助156元、下學期補助157元)
★減免生條件為:
1.持低收入戶證明。
2.重度、極重度殘障學生。
3.重度、極重度殘障人士之子女。
4.原住民學生。
★凡具減免生身分辦理休學者,不適用上述教育部減免生補助對象,應改以一般生身分繳交保險費。
★承保公司:南山人壽保險公司(113學年度保險期間:113年8月1日~114年7月31日)
★學生團體保險期限第一學期是每年8月1日起至翌年1月31日止;第二學期每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具有本校學籍學生(含在學生、延修生、休學生)均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資格,退學生不具學生團體保險資格,本校鼓勵休學期間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及繳費,使學生獲得最佳保障。
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者,應於本學期113年9月30日前完成繳交保險費,未繳納保險費者,自動喪失該學期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權益。
四、113年9月30日後辦理休學者,一律不予退費。
五、為維護休學期間學生保險權益,欲參加學生團體保險的休學生應於113年9月30日前,請務必親自或委託家屬至學校衛保組辦理,並至出納組完成繳費。
六、保險期間發生意外就醫、疾病住院及失能、身故等,請在事故發生日起二年內完成保險理賠申請,依保單條款規定逾期則喪失理賠權益。
七、詳細訊息公告於網頁:學務處/衛生保健組/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八、相關問題請洽衛生保健組08-7799821轉分機8226或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