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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

主   旨: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為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請貴
      校協助轉知學生,請查照。
說   明:
 一、依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4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51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青年公民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請貴校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5年
   11月28日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如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
   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報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派充之。
 三、檢附「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鼓勵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實施計畫」及「登載電
   子看板訊息」各1份,請貴校依附件內容於校內網站電子看板登載相關訊息,以達宣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