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大溪區公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大溪區各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招募一案
| 主 旨:有關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大溪區各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招募一案,敬請貴機關(學校)鼓勵所屬人 員踴躍報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並惠予協助公告轉知,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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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115年3月2日府民自字第1150051993號函辦 理。 二、有關旨揭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本區預計設置約73間投開票 所,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參加之工作人員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給予補假1天。 (一)報名方式: 1、個人報名:請填寫附件檔「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填表後,檔名及信件 主旨請命名「個人報名表+姓名」,並將檔案以免備文以傳真(03-3888381)或電子郵件(daxi20261128@g mail.com)逕送本公所謝伊婷小姐報名;業經機關主管及首長核准後之核章報名表,請自行留存備查。 2、團體報名:請填寫附件檔「115年市長、市議員暨里長 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團體報名表」,填表後, 檔 名 及信件主旨請命名「單位名稱+主任管理員姓名」,並 將excel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daxi20261128@gm ail.com;業經機關主管及首長核准後之核章報名表,請自行留存備查。 3、另如貴機關(學校)為本區公立高中、國中小學校、幼兒園或機關,欲採團體報名者,可先辦理招募作業, 本公所將於確定投開票所地點後 ,另召開人力招募說明會議。 (二)投開票所人員配置:每一投開票所配置主任管理員1名、 主任監察員1名及管理員8名(實際人數依選舉委員會 公告為主),各人員相關規定如下: 1、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 2、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退休)公教人員。 3、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 上為現任公教人員,倘管理員為8名,則須至少有3名公教人員,其餘5名可由公務人員 、年滿18歲之社會人士、新住民及大專院校學生擔任。 三、檢附「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115年市長、市議員暨里長 選舉投開票所工 作人員團體報名表」各1 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