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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智障礙者特殊教育創新方案」招生資訊,鼓勵符合資格者申請。

一、招生對象:
(一)具備高級中等教育學歷並持有鑑輔會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為智能障礙者或自閉症者。
(二)具備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及自行前往本校之交通能力者。
二、審查機制:
(一)申請者填妥相關表件遞交申請。
(二)針對申請者遞交表件內容進行初步書面審查。
(三)審查委員對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進行面談以深入評估申請者能力與方案的適配程度。
(四)參酌相關送審資料進行最終審核。
三、執行期程及工作內容:
114 年 1 月至 12 月。
1、招生準備期:114 年 1 至 2 月,進行招生、報名申請、及審核;評估及擬定學員個別化計畫。
2、第一學期:課程:114 年 2 月至 113 年 5 月,除必修課之固定上課時間,其餘時間學員在學伴協助或導師帶領下依據個別化計畫進行大學課程旁聽、大學資源運用、社區資源運用、及職場探索。
2、職場發展適應:114 年 6 月至 8 月,依據學員狀況額外安排職場發展適應(見習或實習前準備)。
3、第二學期課程:114 年 9 月至 12 月,課程進行方式如第一學期,依據學員狀況安排進行見習或實習。結業前針對個別化計畫進行檢視並擬定追蹤輔導內容。
四、方案課程內容:
(一)使用校內資源:學生除方案課程外,可使用校內相關資源。包含:使用本校資源教室合作提供之支持及相關活動參與、旁聽大學部課程、參與校內活動或社團、使用校內相關設施等。
(二)使用社區資源:參與社區活動、使用社區內相關設施等。
(三)方案課程規劃:方案課程為兩學期(見習或實習依據情況安可能排在6-8 月),共 33 學分:
1、基礎課程(15 學分):生活管理 6 學分、社會技巧 6 學分、職業教育 3 學分。
2、實務課程(12 學分):就業準備 3 學分、職場試探 3 學分、職場見習 3 學分、職場實習 3 學分。
3、輔助課程(6 學分):社區適應 2 學分、體適能 4 學分。
4、其他選修課程:依據個別化計畫及能力興趣旁聽大學部課程、參加社團、校內各項活動等。
註:方案課程架構及內容依據學員能力及學習狀態調整,完成者由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發給方案結業及學分證明。
五、收費方式:每月 3,500 元/人,共 11 個月,含講師教材費等。
六、方案團隊:計畫主持人 1 名、協同主持人 1 名、個案管理師 2 名、講師 及委員數名。方案團隊含大專特殊教育學系、復健諮商所教授、特殊教育教 師、職業重建專業人員、相關專業人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