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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公告】鹿港天后宮「115清寒獎助學金」

 一、依據本宮清寒獎助學金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學子設籍於彰化縣六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大學(專)之正規學校,(不包括夜間部、進修班、空大、補習班及研究所),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其前一學年總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成績:國立八十分以上、私立八十五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或甲等)以上,且無記過之處分。
 三、獎助金額:
  (一)高中組:每名新台幣伍仟元。
  (二)大專組: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四、申請表件:
  (一)申請表乙份。
  (二)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乙份,或具公信力之社會慈善團體推薦函,或由就讀學校開立證明文件)。
  (三)師長推薦書乙份。
  (四)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
  (五)全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大一、高一新生以高三、國三成績單正本)。
  (六)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五、申請表件依序裝訂後,由所屬學校核章(校印、承辦人員職章)後,於旨揭期限內函寄本宮辦理。
 六、經審核如有證件不齊或不實者,不予受理。
 七、申請書各欄務必以正楷完整填寫,若有缺漏,不予受理。通訊地址及E-mail欄位攸關獎助學金通知寄發,請務必填寫詳實。
 八、申請經核准者,本宮將另行專函通知。
 九、有關清寒獎助學金之申請辦法、申請表、師長推薦書等電子檔,請至本宮官網「首頁>信眾服務>下載區」下載。
   網址 https://www.lugangmazu.org/downloads/

更多資訊可參閱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相關申請資訊仍以各單位實際公告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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