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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學校衛生法」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辦理,本校特定「健康諮詢輔導老師實施要點」。
二、為讓護理專業發揮更好效能及嘉惠服務學生,新生健康檢查後,對發現健康狀況有缺點學生,安排熱心具護理師執照之教師,進行個別追蹤輔導,確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並給予最適切指導,協助促進學生健康。 


112學年度護理諮詢老師名單

序號

系所

人事代碼

姓名

分機

研究室

1

護理系

00011551

詹美蘭

8375

G704

2

護理系

00003157

曾麗琦

8312

D2F

3

護理系

00003099

謝亞倫

8213

C110,D2F

4

護理系

00011550

蔡洧沂

8315

G718

5

美容系

(具護理師執照)

00003116

陳美秀

8616

G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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