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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Q2:學生懷孕時,是否可以請假?

1. 若因懷孕或生產並持有證明者,得於註冊開始前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入學資格保留年限依學生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申請。


2. 
學生因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而核准之事()假、產假,其缺席不扣分,

致缺課時數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以補考或以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

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3. 若因懷孕、生產或哺育三歲以下子女申請休學者,其申請休學期間不計入休學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