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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保組公告】轉知衛生福利部「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112年度通過分級評核之業者名單。

受文者: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臺教綜(五)字第113004141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一案,請加強向教職員工生進行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31300660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為確保我國大專院校師生知悉旨揭制度,以保障校園周邊餐飲衛生安全,請貴校向所屬教職員工生推廣該制度,並宣導選擇通過衛生福利部評核並張貼有「優」或「良」標章之「優良餐飲業者」餐廳用餐。
三、旨揭制度之詳情,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首頁(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 > 業務專區> 食品 > 餐飲衛生 > 7. 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制度(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2305&r=520798312)中查找,內含112年度通過分級評核之業者名單。
正本: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112年度各縣市衛生優良餐飲業者名單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