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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教育部「學校衛生法」及「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辦理,本校特定「健康諮詢輔導老師實施要點」。
二、為讓護理專業發揮更好效能及嘉惠服務學生,新生健康檢查後,對發現健康狀況有缺點學生,安排熱心具護理師執照之教師,進行個別追蹤輔導,確實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並給予最適切指導,協助促進學生健康。 

 113學年度護理諮詢老師名單

序號 系所 姓名 分機 研究室
1 護理系 詹美蘭 老師 8375 G704 
2 護理系 王櫻蓓 老師 8307 G719
3 護理系 謝亞倫 老師 8213 C110/D2F 
4 護理系 蔡洧沂 老師 8315 G718 
5 護理系 廖麗娟 老師 8271 C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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